B1签证为商业或访问签证适用于短期商务或旅游,每次入境美国时移民官会决定给与的准许停留时间,通常为1-6个月,停留时间由移民官标注在入境时的I-94表上,不能超过I-94上注明的停留期限。
不同国籍可能有不同政策,如加拿大公民最多可停留6个月,日本公民最多3个月,可以在临近期限前提出延期申请,延长停留时间,延期费用为$370。
延期后加起来的总停留时间不能超过允许的最长停留时间,一般为6个月。每一年度内持B1签证的外国人只允许在美国停留最多6个月,B1签证不允许持有人在美国就业,一旦发现非法就业签证会被取消。
入境时最好能向移民官说明预计停留时间,以争取最长的合法停留期,一旦过期停留会被罚款甚至取消签证,严重者可能面临入境禁令。
持B1签证来美不能申请绿卡或其他移民福利,需要注意“实质居住”的原则,B1签证持有人主要居住地应在国外。
综上所述B1签证持有人在美国的停留时间有严格限制,需要遵守移民官给予的准许停留期限,每一年度内不要超过6个月的总停留时间。
持B1签证的外国人每年只能在美国停留最多6个月,这个限制有例外吗?
加拿大公民持B1签证可以每年在美国停留最多12个月,而不是6个月,基于美加之间的特殊关系。
如果外国人在美国期间突然患重病或怀孕,可以申请停留时间延长至疾病康复或孩子出生后再离开。
外国人因为航班延误或行程无法按原计划离开美国,可以申请短期延长停留期限。
如遭遇战争、灾害等紧急情况导致无法离开可以申请推迟离开日期。
如果外国人已经提出移民申请,等待移民局或法庭做出决定,可以延长停留时间。
如联邦警察或法庭要外国人在美国协助调查也可延长停留时间。
除上述少数例外情况,普通B1签证外国人每年在美国的停留仍然不能超过6个月的限制,属于美国移民法中的重要规定。
如果我在美国期间突然患重病,我可以申请延长停留时间吗?
持有B1签证期间在美国突然患重病,可以申请延长停留时间。需要及时去看医生,获取医学证明和出院小结,证明确诊的疾病及疗程时间,然后凭借医学证明可以向美国移民局申请I-539表,请求延长停留期限。
申请时需解释患病详情提供医学报告,以及请求延期的具体时间(如延长2个月等),医疗延期属于人道主义考量,移民局通常会给予准许。
延长请求合理移民局可以批准延长停留状态直至康复离开美国,如果疾病需要长期治疗,也可以考虑在美国转为其他签证状态继续合法停留。
延长期限批准后移民局会寄送新I-94卡片注明新的离开日期,收到新卡后要妥善保管,遵守新的离开日期要求。离开美国前,保存医疗报告和延期批准信纸作为记录。如果延长申请被拒要提前安排离开美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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